最高法公布 8 起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含威马侵权吉利判赔 6.4 亿元等

2024-09-14 www.dnxtw.com

电脑系统网 9 月 14 日消息,在 2024 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 9 月 11 日发布 8 典型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例。

其中,4 典型的反垄断案例涉及重要的法律问题,如固定商品价格、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主导地位等,以及餐饮、数字电视、民用天然气、蔬菜批发等民生产业。

4 典型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例涉及平台数据、传统消费品、新能源汽车等线上线下行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识别假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技术秘密等重要法律问题。

计算机系统网注意到了这一点 8 案件还包括在内 1 结合今年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 6 根据月报,原被告是吉利和威马。

公告显示,2018 2000年,浙江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吉两公司统称吉方)发现,威两公司利用原单位接触和掌握的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 12 套底盘零件图纸和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已申请 12 件专利,而威某方推出的威某 EX 涉嫌侵犯涉案技术秘密的系列电动汽车。

法院认为威某方具有明显的侵权意图、恶劣的侵权情况、严重的侵权后果等因素 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度第一季度侵权利润适用 2 威某方应赔偿吉某方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6.4 亿元。为了保证履行非货币支付义务,二审判决进一步明确了非货币支付义务,如威某方违反判决决定停止侵权,应以每日方式进行 100 一万元计算延迟履行金;如威某方擅自处罚; 12 专利应当一次性支付每项专利 100 万元等。

所有计算机系统网络附件 8 起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终案“米线制造商”横向垄断协议 653 号】—— 确定固定商品价格、联合抵制交易的认定和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最终滥用市场主导地位案件“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 383 号】—— 认定搭售、拒绝交易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终结“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案 1547 号】—— 反垄断行政处罚后,确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最终滥用“蔬菜批发市场”市场主导地位案件 748 号】—— 仲裁协议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最终侵犯“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案件 1590 号】—— 判断技术秘密侵权和停止侵权的具体措施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2)浙江省“轻摇”不正当竞争纠纷 0110 民初 8714 号】—— 认定组织刷量、制造虚假流量的虚假宣传行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知终假冒混淆纠纷案 19 号】—— 确定侵权利润巨大的恶意侵权行为赔偿金额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广东省企业征信数据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 03 民终 4897 号】—— 数据用户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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