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 www.dnxtw.com
电脑系统网 9 月 13 据《澎湃新闻》今天报道,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制造和传播企业相关谣言。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张建忠表示,将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企业相关犯罪。
张建忠介绍,当前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制造和传播企业相关谣言,以网络暴力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法治商业环境建设。检察机关处理的网络暴力企业案件具有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是以“舆论监督”的名义威胁企业,敲诈勒索。犯罪分子利用企业对舆论传播和声誉受损的恐惧,编造虚假的企业负面信息,勒索相关企业的“封口费”。
二是以“维权”的名义,实行“索财”。一些犯罪分子通过“造假”维权、“碰瓷”维权等手段敲诈勒索或诈骗企业。
三是团伙化、产业化犯罪趋势明显。犯罪分子成立专门公司,在多平台运营大量网站、自媒体账号、媒体运营、信息发布、对接删帖“一站式”。
第四,“网络水军”成为重要推动者。借助舆论推动者和“网络水军”,涉企网络谣言的负面影响呈几何倍增。
张建忠建议,当企业遇到网络暴力时,应保存和固定证据,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和报告,并通知他们采取必要措施删除和屏蔽相关虚假和侵权信息,以防止虚假言论的持续传播和发酵。同时,应当依法向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由执法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处罚。
图源 Pixabay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商业环境,张建忠介绍,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检察机关部署“检察企业”专项行动,其中,维护网络商业环境,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谣言、网络舆论非法融资、损害企业商誉犯罪提出明确要求。地方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故意谣言诽谤企业、以“舆论监督”的名义损害企业商誉、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对试图通过网络暴力企业非法获利的罪犯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
据计算机系统网此前报道,我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条例》 2024 年 8 月 1 自实施以来,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发现网络暴力违法信息,或在其服务突出位置,容易吸引用户关注网络暴力不良信息的关键环节,应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向相关部门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提供有关线索,配合依法进行调查、调查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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