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共享充电宝据为己有”有教程?律师:涉嫌构成教唆犯罪

2024-07-22 www.dnxtw.com

电脑系统网 7 月 22 据《北京青年报》今天报道,一些网民告诉《北京青年报》,一些企业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上发布了“不花钱共享充电宝”教程,声称他们可以不花一分钱就把市场上常见的共享充电宝变成个人所有权。

▲ 二手商品交易平台截图,下同

记者根据商家提供的“教程”来到两个商场,分别租用了两个不同品牌的共享充电宝。根据“教程”联系平台的客户服务沟通后,两家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在未归还充电宝的情况下结束了租赁订单。

在这方面,一个共享充电宝平台的客户服务表示,客户在租用充电宝后确实会有问题。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充电宝不会跟踪实时位置。另一个共享充电宝平台的客户服务表示,在客户提出需求后,平台将优先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因此他们将首先选择信任客户。针对此类问题,客户服务将反馈给上级核实,及时加强管理。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表示,犯罪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利用漏洞和平台信任共享充电宝,符合秘密盗窃的特点。客观上有盗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盗窃。

此外,在互联网上销售此类“自己”教程的企业涉嫌构成教唆犯罪,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盗窃共犯。此外,如果企业为犯罪分子提供直接的犯罪指导,其行为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截至计算机系统网络的帖子,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仍在销售“共享充电宝”教程,一些企业发布了“解码、可回收充电”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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