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企业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抵免部分应纳税额

2024-07-17 www.dnxtw.com

电脑系统网 7 月 17 日信息,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有关节能节水、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改造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就节能节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下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改造资金投入,不得超过该专用设备购买时原计税依据 50% 的那一部分,可以按照 10% 占比抵免公司当初应纳税额。

公司当初应纳税额不够抵免的,可向之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成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公司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改造资金投入,不可抵免公司当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电脑系统网注: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改造,通常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与电子信息技术对专用设备开展技术革新和改进,进而提升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准。主要包括数据收集、传送数据存储、数据统计分析、智能控制系统、数据安全与防护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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